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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停在大街上,小孩子开启汽车车门,小孩子不够12岁,小孩子还未下车时,忽然后边一个电瓶车撞在汽车车门上,那样有小孩的义务吗?警员还判那样义务是驾驶员,小孩子没满12岁是主次义务?对不对?

离婚 2019-12-13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发生事故一般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范围,然后根据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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