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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不欠任何人钱,他现在不还了。

债权债务 2019-12-16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如果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届满开始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你的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到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你起诉,写份授权委托书给他们就可以了。
    另外,你们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只是拿着债务人的房产证,你们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你不能行使抵押权。最好找债务人签订一份书面抵押合同,以保障你的债权。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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