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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离婚两次并去婚姻登记处登记,你会被告知有过两次婚姻吗?

离婚 2019-12-13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外婚姻离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 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可以到所在区民政局去办理。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

    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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