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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时,房主的房产证没有下来,只有网上签名。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房产纠纷 2019-12-13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 政府不承认 不受法律保护
    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从而有权处分该房屋,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 尽管二手房网签系统实施后,网签系统、银行、财税部门也同时实现联网,并可以实时查询。财税务部门可以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到二手房交易中,买家申请按揭的金额和购房金额,由此可以判断买卖双方是否有报低成交价来避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税。
    不过,如果买家是一次性付款买房的,银行不会有这套房交易的价格等资料,财税部门很难查得其报低成交价避税的行为。  另外,即使是按揭购房的交易要报低成交价避税也是有“小窍门”,即只要买卖双方先按一次性付款进行交易,办理交易过户后,买家再去把买来的房子办理房屋纯抵押,这样也能获得银行贷款。
    但这种做法比较复杂,买家首先要有一笔钱把房子买下来。  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提醒这些削尖脑袋想避税的人:相关部门以前受制于人力和技术手段无法查避税的情况。只要曾经少交过税费,今后时机成熟都存在被追回的可能性,民没有必要因此仓促入。
    而房管部门近期已经加大了配合税务部门稽查税费的力度。  而准备买二手房的罗小姐则担心,随着二手房网签全面实施,大部分交易不能再报低成交价避税,一套房成交的税费可能会增加好几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往往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买家身上,二手房房价或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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