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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父母登记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是什么,证明孩子没有在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上登记?

离婚 2019-12-11 02: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随母亲,可以到母亲一方上户口,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具体怎么办,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
  • 给孩子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父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 理论上结婚登记后是要去的有关部门将户口本上改为已婚,但是没有硬性规定。
    (一)结婚证的领取:
    结婚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民政局领取。
    具体的流程为: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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