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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保险合同丢了,合同到期了。我不想续保保费。我怎样才能提取我的保险?

保险纠纷 2019-12-11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保的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或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 然后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 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   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退保所需提供单证:   
    1、退保申请书: 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的需 签字。   
    2、保险单: 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丢失,则需事先补办。   
    3、保险费发票: 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复印件也可以。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是个人的需 要身份证。   
    5、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   
    (1)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   
    (2)因车辆转卖他人而退保,需提供过户证明;   
    (3)因重复保险而退保,需提供互相重复的两份保险单。
  • 保险到期房屋买卖保险分类:
    1、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
    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2、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3、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4、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
    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 保险合同如果因为经济原因或者一时疏忽没有续保,会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如果此间刚好发生了意外,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所以购买了保险的消费者应该注意及时续保,别让保险合同失效。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就等于重新订立保险合同,仍然有180天的观察期,只不过保险费仍按照初次合同订立的费率而已。
    但是,办理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健康声明书或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如果体检报告不符合承保的标准,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办理恢复或加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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