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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福州的集体户口。 未结婚的孩子能定居吗?

离婚 2019-12-13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 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双方户口单页及复印件(包括各自的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一般都有一个首页,公司人员共用的);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就是大家常说的准生证)及复印件????
    5、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宝宝的,一般在出院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可以去出生医院对应的保健所领,出院的时候可以问一下医生);
    6、本人的在职证明(单位开,手写即可,主要是单位的章 电话 联系人);
    7、双方的市内三区无房证明(市南 市北 李沧;去青岛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 记得好像是要带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单页什么的去开);
    8、对象的失业证及复印件(去对应的人力资源及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需要身份证 户口单页及复印件 档案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好好给他们说说也能开出来)。
  •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户口不会有区别的,无论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在户口一项都不会予以特别体现。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
    如果在户口之中特别注明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无异于对该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样做,必然会导致非婚生子女自小产生自卑心理,与社会脱节,不能融入正常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生活之中,对该非婚生子女不负责任,违背社会公德,亦违背法律精神。
    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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