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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预付款没有按他先说的那样做。 预付款能退款吗? 我们买了房子我丈夫不可靠,所以我买了。 我现在不工作所以他们说给我弄水。 最后给了他们预付款说他们做贷款一定下不来。 现在我们说要付几万元的首付。 我们没有那么多钱,现在不想买了。 我们该怎么办买房子的预付款没有按他先说的那样做。 预付款能退款吗? 我们买了房子我丈夫不可靠,所以我买了。 我现在不工作所以他们说给我弄水。 最后给了他们预付款说他们做贷款一定下不来。 现在我们说要付几万元的首付

综合法律 2019-12-19 2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 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付:

    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

      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首付,不过大家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首付分期

      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首付分期。
    首付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首付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
  • 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 有两个选择:第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就是解除合同,然后对方双倍返还你定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不能两者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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