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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只能一套在按揭贷款的房屋,沒有工作中,能够用房子做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吗?

金融 2019-12-15 08: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
    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 对于有车有房的人来说,在缺乏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可以将房、车变现,但是对于无房无车的人来说,是不是就贷不到款了呢?不是!现在一些银行针对此类人群推出了个人工资贷款。  所谓个人工资贷款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每月的工资收入为依据,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并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该项贷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需求,且不需要任何抵押担保。  不过,借款人申请个人工资贷款时,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要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是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相关知识  申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六、购车人为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必须共同到场申请,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应填写委托授权书,并签字盖章;
    七、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数额的购车款;  
    八、落实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买车期限、利率和限额  
    一、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二、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三、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并根据借款人性质分别掌握。对出租汽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贷款期最长不超过3年;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对个人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无抵押贷款的优点  银行信用:建立银行信用,真正的信用放款,可以追加,可以综合授信,循环贷款。  简易的申请流程:手续简洁、审批快速、放贷及时。  适宜的贷款期限、金额:贷款期限长达120个月,贷款金额高达抵押物评估值的70%。  还款方式方便:配合企业正常经营现金流,减少利息负担和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资金流动压力。
  • 房屋抵押贷款有什么手续,  
    (一)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6、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四)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五)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六)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是哪些  
    一、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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