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注意: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是什么时候
起诉离婚原告开庭不去法院可以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诉讼书吗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一审结果一定是不判离吗?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需要诉讼几次才可以离婚?
离婚诉讼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与吗?
离婚诉讼,不要撤诉。
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
第二次上诉离婚需要举证吗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能上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