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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书上土地使用年限是空白的,土地用途是住宅,这种一楼店铺的产权使用年限是多少

房产纠纷 2019-12-19 0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1、房产证,全称应该是“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年限。在中国你拥有的是房子,而且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证”,是配合你所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的,土地证上会有一个年限,也就是常说的住宅70年,办公50年,商业40年。也就是说开发商拿地前要交相应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3、土地证上的年限,是自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开发权开始,也就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就计算了,不会以你买房的时候计算的。以70年为例,开发商2000年拿地,不地等房子盖好,你买的时候都2010年了,那就是说,你所购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就到2060年,而不是2070的。
    4、这样就存在70年后,你的房子的处置了,不会在70年后就收回的,因为这片土地上的房子是你的,而且房子还能用,又没赶上拆迁呀,修地铁修呀、国家征用的,你不只要去国土局交出地出让金就成了。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变化的因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仅作了授权性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界定的?  应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一般来讲,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后的开发直到建成都需要时间,购房者不可能得到70年完成的土地使用权。
      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的规定是怎么来的?当初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进行确定.当时有人估计,一栋房屋,大概也就70年左右的寿命期,那就把住宅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年。
      但实际上,等70年到期而房屋仍具使用价值时,房屋所有人仍可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延续使用权协议并交纳一部分土地如让金即可拥有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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