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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日期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吗?递交辞职信的日期是哪天?

合同纠纷 2019-12-14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答复如下:
    1、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您现在可以要求店里办理离职手续。
    2、关于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您负有举证义务,应当保留证据。
  • 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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