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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有网络贷款还没有结清,能够 申请办理购房吗,借款能否过

合同纠纷 2019-12-16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若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您好,首先建议您规划好自己的消费观念,不要过度消费。 其次,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对方利息要求太高,超过那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可见,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很高,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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