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制造、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我丈夫现在在河北衡水,我想找一名律师。

刑事辩护 2019-12-17 0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该罪,我国具体法律规定如下: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根据《刑法》第364条的规定: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 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组织播放淫秽的电 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 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抄、传看淫秽的图片、书刊或者其 他淫秽物品的,家长学校要加强管教。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6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