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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男女双方身亡,但是老婆,父亲,也有一双子女,也有好多个兄妹。那麼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怎样承继?假如父亲过世,那麼是不是也有兄妹的承继市场份额?

继承 2019-12-15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按其份额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考虑!以上仅作参考!
  • 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
    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
    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
    外。
    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
    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
    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
    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
    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的方法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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