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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两个孩子,现在分居了,男人总是发信息威胁女人,但是男人有另一个结婚证,也有孩子,女人也有没有结婚证的孩子,那么女人有多少机会起诉呢

离婚 2019-12-21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您好,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分为两种情况:
    (一)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这种情况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自行达成合法协议。此种情况如果仅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如果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向法院起诉,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有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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