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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书2014年12月1日,借据11月29日,算婚后生活的债吗

离婚 2019-12-16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离婚证是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后 去民政局领取的证明婚姻已经解除的证明
    2、离婚民事调解书是通过法院对双方的达成离婚协议的确认的法律文书 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两种都是对解除婚姻关系的确认 效力没有高低之分 离婚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就不需要离婚证了 调解书并不需要签字 是要签收 签收是指双方去领取民事调解书时的签字证明 有那个就已经生效
  •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 怎样处理涉外离婚纠纷?根据《民法通则》,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办理。 中国公民在我国法院要求与在国外的或在港澳地区的配偶离婚,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精神办理,具体方法是:
    1. 如果配偶在国外已经结婚,国内一方以其重婚为理由提出离婚请求的,经了解查 有实据,一般应准予离婚。
    2. 如果国外一方没有重婚,与国内配偶仍有通讯和经济联系,国内一方提出离婚, 应按《婚姻法》规定,先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
    3. 如国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请侨联或我驻外使领馆协助做好调解和好工作,经过 一段时间的工作和考察,确实不可能和好的,应判决离婚。
    关于子女和财产问题,根据《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一般不动产判归国内一方 所有,在其他财产上则对在国外的一方予以必要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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