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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同事欠我3万元,只还了1000元。其余的人不停地说我没钱,我没有借记卡,转账记录也不完整。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2-17 2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这样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只有一张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特别是在借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多数“债主”都无法讨回借款。那是为什么呢?
      因为仅凭一张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关系的存在,仅仅以借条来证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实。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无效的。
      通常,法官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出借方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以及款项交付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而借款人则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所以,出借人必须说明款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对于大额的借款,比如说上百万元的借款,一般要求有相应的转账记录,而且,转账记录要与借条相吻合。
      如果仅仅提供借条,而没有提供支付凭证的,法院就要根据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还有交易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在债主未能举证证明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持巨额借条起诉讨债,就得不到法院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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