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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是残疾人,但他在婚姻中作弊。财产将如何分配?

综合法律 2019-12-21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
    出轨即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关系,其分三个层次:通奸、非法同居和重婚。《婚姻法》中认定的过错严格意义上指的是非法同居和重婚,如果出轨方并不存在与婚外异性有长期稳定性的居住生活、保持不正当关系,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过错;而重婚要求有结婚证或者是无结婚但对内对外以夫妻名义相待。
    但实践中对不正当关系程度的过错认定不同法官可能适用不同,有些法官认为存在不正当关系就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支持无过错方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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