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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5年,生了一个儿子,现在6岁我丈夫是入赘到我家的。。我们是05年登记结婚的,这几年里我们经常为孩子吵架,也为生活中的琐事吵架,互相没有信任。这两年鞥是没话说,一开口就要吵起来。非常痛苦。我提过离婚但是他不同意,群殴可以去法院起诉吗?要顺被些什么材料?

离婚 2018-08-23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问题等。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离婚的一般程序   
    1、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期间,原告需要先垫付案件受理费,待胜诉后,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2、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3、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4、然后就是如期开庭审判,是否准予离婚。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你可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 、吸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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