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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丈夫创业的早期,我获得了数十万笔贷款。结果,我丈夫挥霍了钱财,没有付账。现在他不承担还款。它已经过期了。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我丈夫吗?

综合法律 2019-12-18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受刑法规范的。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就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2000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险。一旦法院判决网贷平台胜诉,那么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还的款项外,还要支付双方诉讼费用和巨额罚款。
  •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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