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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偷了。小偷以我的名义借钱。你报警了吗?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2-17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
    (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手机被偷后,不管多长时间都可以报案的。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应该予以受理登记。  手机或其它财物被偷后,应该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任何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的线索,包括在何时何地被偷的、是什么样的手机、手机的购买票据、有无怀疑对象等,以方便公安机关能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及早破案。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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