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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撞倒人了 那时候我很担心就跑了 如今咋办

交通事故 2019-12-17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谨记十点:
    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
    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
    3、122报警
    4、要注意谨慎驾驶,以避免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5、找对保险代理人,一定要找一个责任心强、熟悉保险理赔的人作为你的保险顾问,可以选择保险经纪人全权代理你的投保、理赔事宜,在出现事故时,一定要及时联系你的保险顾问来安排具体的处理事宜。如果没有找到这样的人,注意发生事故后,先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意见来进行,一般单方事故非重大的,可以由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来安排不必报警,但如果出现在特殊路段(如交通要道、高速)且事故较大自已无法挪动车辆时,还是要报122的(110是治安报警电话,122才是交通报警电话),在发生轻微的双方车辆碰撞类事故时,如果担心被扣车、罚款等,可以选择私了,但如果发生人伤类案件时,不易选择私了,重大事故更不可以也不能私了。
    6、如果警察出警,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
    7、如果协商赔偿或快速理赔,一定要对方留下押金,现金最好,驾驶证副本互换也可
    8、保证自己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
    9、弄不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致电购车的4s店,询问工作人员
    10、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能慌张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打急救电话,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由肇事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搜集相关证据(如行车证驾驶证保单等)向法院起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查封肇事者的车辆,主张侵权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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