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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前任一起提出结婚证明,孩子回我,以前向姐姐借一万元,说以前还钱,以后分手后拒绝还钱,分手后没有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抚养费的名义带钱回去吗?

离婚 2019-12-20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双方的婚姻债务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担,但是通常这种分担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 伤者本人才有误工费,护理小孩的家长可以主张护理费,孩子比较小住院期间是需要2个人护理的,出院后计算一个人的护理费。你的车子有保险,可以让小孩的家里人准备好材料与你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具体赔偿的数额以保险公司认可的为准,不需要你承担赔偿责任。
  •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抚养子女、支付给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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