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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住院期间,我必须有报销护理费用的证明吗?

劳动纠纷 2019-12-26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时,根据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由情况而定。
      《保险法》明确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生车祸保险公司理赔后,受害人一般不可以再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一般为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再则是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第三步则需要事故双方写明事故的经过,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第四步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定损单到交警事故处理点进行事故处理。
    最后由交通部门审核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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