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开车人撞倒小孩子,小孩子没有什么事,骑车人自身负伤,必须赔付开车人吗?

交通事故 2019-12-20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致残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2、如鉴定未达到轻伤程度仅属轻微违法,但仍应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达到轻微伤的可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你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不应对你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先等病情稳定后做法医鉴定,若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对方鉴定为轻伤,因你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你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
    (一)追逐竞驶;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对受伤的人进行损害赔偿,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残疾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情节恶劣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相关法条;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造成死亡的,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以您租车的租金还是要由您来承担,但是对于事故之后一直到车辆维修好时,租金或者车辆的误工费需要全责方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齐齐哈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开车人撞倒小孩子,小孩子没有什么事,骑车人自身负伤,必须赔付开车人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