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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和妻子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我们拥有楼房一座,是用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变卖后买的,孩子已经22岁了,正在上大学,还有一年毕业。摩托车一辆,是婚后买的,债务6万元。她有退休金每月一千元,我有工资每月2700元。她要孩子,要楼房,但是,要我付孩子的抚养费,每月一千,孩子的学费平均拿,债务(购楼时贷款)要平分还贷。我不同意,她就不签字。请问,按照法律,我们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财产该任何分割?谢谢。

离婚 2018-08-24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 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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