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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没有和男性结婚证明书。 孩子出生了。 儿童户口在男方——贵州,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女性如何将户口转移到自己的名字上,女性户口在四川,农村户口,儿童有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中有女性的名字。

离婚 2019-12-21 1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得看户口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待遇.一般情况下拆迁是不讲究户口的,拆迁补偿的是对已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而已有建筑物的规模是根据人口享受面积在计算的,所以当建筑面积大于人口享受面积时,户口就被包含了,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当人口享受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时,户口才有价值,大于部分可以享受人口安置待遇,或补钱或以优惠价购安置房.所以你自己计算一下就知道了.其他的没有。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一般双方想分开就可以分开。所以不需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所谓的离婚赔偿。但是如果就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了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财产分割的判决。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 迁入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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