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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出事了。双方都决定调解。调解协议通常在哪里发布?

调解 2019-12-2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这几种情形是: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下,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车祸进行协议结局额,应当及时报警,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 行政复议适用于调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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