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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6年在xx借贷平台借走他人2200,借据打过4400,根据转帐转入另一方2200,以后另一方将我手机上id抹了,这一大笔钱我也没还,手机上也不起作用了,2018年起诉了,因为我不知道,近几天才知情人,查寻了叫我偿还6000多,那样的状况我是不是能上告呢?你好,我于2016年在xx借贷平台借走他人2200,借据打过4400,根据转帐转入另一方2200,以后另一方将我手机上id抹了,这一大笔钱我也没还,手机上也不起作用了,2018年起诉了,因为我不知道,

离婚 2019-12-24 19: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 一、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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