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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班不到一个月,突然被解雇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2-22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企业单位裁员有很多种情况,有一些是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给予一定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如果公司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裁员的,则对于你所述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为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裁减人员不符合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的条件,则对你的裁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两个月的工资。
  • 一般裁员,只要员工没有过错就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除非有个别特殊原因,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才能更好的了解,裁员的补偿标准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经济来确定。
    被公司裁员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一)公司因为经济问题进行裁员,是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若单位裁员而不给予补偿,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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