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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否需要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合同纠纷 2019-12-23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税率按转让股权所得扣除的,原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以及在转让股权前因经营所得应分得利润后的余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是转让方和接受方都要交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详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法律链接:《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的通知》四,做好所得税优惠的衔接工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原有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尚未执行到期的,可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则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企业,转让,以国有股权转让为例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 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 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九、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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