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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彼此车祸事故。单方面身亡。另一方该如何赔付,赔是多少?不肯赔又怎样去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2-23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
  • 车主不赔偿,可以先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由交强险先赔付一万元。之后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或者起诉。起诉的话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建议请律师或者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比较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②调解: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受害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一、车祸死亡有什么赔偿标准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判决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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