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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养老保险基数为0,个人缴费额为4.55元。情况如何?

保险纠纷 2019-12-25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缴费基数有何新规定?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独立统筹区参保的人员,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选择按不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起步,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
  •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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