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新员工2019年12月3日入职社保基数是8000元,单位发薪周期是11月20日到12月20日,所以当月按工作18天应发工资是4822元,单位2020年1月份调整社保基数就按4822元给调的,员工觉得不合理18天不是一个足月,不能用18天代表月缴费基数,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谢谢

其他 2020-02-20 16: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应该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纳基数,如单位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缴纳属于违法,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