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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想把我调到另一家商店,在一家违反合同的公司工作吗?

合同纠纷 2019-12-26 0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劳动者是16周岁,那么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签订培训协议或者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辞职,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1、对方属于公司,其行为属于用工,不能用劳务合同隐藏实质的法律关系,你们的法律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关系。
    2、这种说法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解决。
    3、公司的培训属于普通培训行为,不是针对某个学员进行的专项培训,公司应该支付培训费,你们在离职时无须支付违约金。
    4、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学院依法获得证书的权利,是无效的。
    5、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你们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们一个月的工资。
  • 培训协议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假设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你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为你支付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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