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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因自己的公共财产被拆迁而得到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12-24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 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 “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 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政府依据该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来实施拆迁补偿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其补偿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即重置价格减折旧,除土地属集体没有补偿外,其它房屋补偿与国有土地上征收相似,但集体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村集体可以在房屋拆迁中用集体的积累来补贴村民,如统一建房按人口分配面积,房屋差价由村委按人口补差等,只要有本村户口属于本集体经济的成员就能享受集体福利。
    条件差的村集体就没有补贴,也没条件统一建房,但可以重新划拔宅基地让你自已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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