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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亲属赠予北京市房屋合同有什么强制规定?税金怎样交纳?

房产纠纷 2019-12-25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如果经过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  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
    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  所以,这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 房屋买卖合同通常在下列情况下是无效的: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产权没有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价格欺诈,显示公平,合同无效
    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 房产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此条款,说明房产赠与满足无偿的条件,并且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赠与人随时可以主动撤销赠与。房产买卖: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只是普通的社会关系,不一定是亲属或者其他特别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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