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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公积金之前上下班交的,不做了,就未交,如今想把个人公积金取下,行吗?

离婚 2019-12-26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请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工伤期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和公积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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