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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在非婚同居前两年的商业投资收入是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12-25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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