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南宁的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车。一开始,我付了10,000元的定金,并签署了一份购车合同,但没有在商店里出示汽车。新车出于某种原因到达商店后,4S商店告诉我,我不能去取车,并答应退还押金。我已经半个月没看到押金退款了。我可以起诉4S商店吗?我需要遵循什么程序?谢谢你我在南宁的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车。一开始,我付了10,000元的定金,并签署了一份购车合同,但没有在商店里出示汽车。新车出于某种原因到达商店后,4S商店告诉我,我不能去取车,并答应退还押金。我已经半

合同纠纷 2019-12-31 2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既然是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适用定金法则赔偿,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 发觉汽车伤亡事故可以退车
    如果是经销商故意隐瞒的缺陷,可双倍赔付后,再退车款。
    一般来说,只要汽车购买之后经常出问题,出现以下情况,都是可以退货的:
      根据新汽车三包法当中的规定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