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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月17日购买一辆私家车,当天上午买了全险,下午上的临时牌照(有效期到9月21日)。9月23日在小区内发生事故,将一辆静止的车刮撞后,又撞在车库的墙上,造成别人的车后尾箱损坏,我的车前部损坏严重。报警后,保险公司对我的车损坏情况拒绝赔偿(以临时牌照过期为由),只答应赔偿别人车的损失。 请问起诉的话,能胜诉吗?

综合法律 2018-08-24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新车上牌照流程:
    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
    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
    第三步 (车管办证大厅):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具体规定
    1.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材料(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复印件和报税联)。但要带上发票第一联和车辆合格证原件。
    2.拿注册申请表和外检表。
    3.填写注册申请表,带上合格证和申请表去环保处盖环保章。
    4.拍照片,磨码,打印机动车参数表,会在合格证原件上注明是否上检测线。
    5.外检,上检测线就上,不上就去打流水号。
    6.投档,拍照的号码,交钱,上检测线225,不上的125。
    7.上牌,贴环保卡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二、车辆上牌所需材料:
    1、 购车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
    2、 完税证明原件
    3、 交强险副本原件
    4、 合格证原件
    5、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有车主手机号码)
    上牌需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完税证明,外地人还要暂住证。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新保险法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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