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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无证驾驶,撞了我的车,当时报警。一开始,对方要求私了,后又反悔,现在只能经交警处理。我会得到哪些赔偿?事故已经出了好多天,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还有当时,他无证驾驶,可能拿了别人的驾照顶替,这样属于犯罪吗?并且对方还扬言,拘就拘我,反正我没钱赔偿,这种情况,我该采取哪些对策?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8-24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车辆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的维修费用、必要的停车费、车辆贬值损失等,侵权人均应予赔偿。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的精神,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主要知识,  
    一、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  为期年的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予当年审验。在处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2013年起,持A、B照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予当年审验。;
    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会有怎样的处罚  
    1、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旦起施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最高罚500元。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驾驶证转到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时,应接受审验。  
    2、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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