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买了一套私建房子,50年的产权,年限还有27年,我交了2万定金,中介费我还没交,现在我不想要了,请问,我2万定金不要啦,如果房东告我违约,要我赔违约金,我可以不陪违约金吗,我买了一套私建房子,我2万定金不要啦,如果房东告我违约,要我赔违约金,我可以不陪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19-12-27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
    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 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
    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 违约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同时适用,未违约的一方只能向违约一方主张其中一种违约责任。此时,未违约一方可以选择向对方其中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种违约责任。在选择违约金责任时,如果未违约一方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还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例3:甲与乙签订苹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向乙交付苹果10万斤,货款为20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2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万元。后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  此时,乙可以向甲主张违约金责任或者定金罚则:若乙向甲主张定金罚则,则可主张的数额为2×2=4万元;若乙向甲主张违约金责任,则可主张的数额为4+2=6万元。显然乙选择向甲主张违约金责任对自己更为有利。  启示:在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且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先比较向对方主张违约金责任还是主张定金罚则对自己更为有利,然后选择一个更为有利的。同时,应明确的一点是,在选择向对方主张违约金责任时,如果未违约的一方为交付定金的一方,还可以要求返还定金,这并不违反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责任与定金罚则的规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坝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