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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子名下的房产加上父母的名字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离婚 2019-12-29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将房产全部给你儿子属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转名,当然是采用赠与的方式最经济,所以建议你们互相赠与房产,具体情况如下。总体政策法律导向:直系亲属之间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明确为赠与行为的,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行为,有必要给予减免的照顾。
    房产赠与的步骤:第一步签约: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协议、赠与书等),确立双方的房产赠与关系;第二步公证: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注意:一定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有在公证处签订赠与合同的;第三步评估:赠与双方共同向房管部门申请对房产估价,房管部门将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四步交税:赠与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税局按照规定交税,提示可以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第五步过户:也就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应当携带下列证件资料: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契税收据;第六步交房: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产赠与的税费:房屋转让主要课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有关规定,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契税税率为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简而言之: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四个税种中,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只征收3%的契税,其他全部免征。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房产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所以该权利不可撤销,加名者享有房屋产权,对于份额,房产证加名后并不意味着加名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就可以获得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婚龄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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