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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机在线贷款平台上申请了贷款。现在我不确定是我丢失了收款账号,还是平台人员给我换了。平台显示取款成功,但钱没有到达账户。他们说,应该向银行支付6000元的存款来更改银行卡号码,然后贷款应该一起转到新卡上。我认为这是一个骗局。他们说,如果他们不办理到期事宜,他们将不得不偿还贷款。我该怎么办?我在手机在线贷款平台上申请了贷款。现在我不确定是我丢失了收款账号,还是平台人员给我换了。平台显示取款成功,但钱没有到达账户。他们说,应该向银行支付6000元的存款来更改银行卡号码,然后贷款应该一起转到

银行 2020-01-01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金融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计算;如债务人未表示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或者承诺履行债务的,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期。
    准备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准备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合理的准备期达成一致的,从其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利少于二个月。
  • p2p网络贷款是民间借贷的一种,主要是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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