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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企业的司机,工作6,7年了。现在因为企业不景气公司把我调换到做业务岗位,要么自动离职。我想问问离职可以申请赔偿吗我是一企业的司机,现在因为企业不景气公司把我调换到做业务岗位,要么自动离职。问问离职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12-28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为: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过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付清工资。
    若公司不发工资给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请求公司付清工资外,因为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还可以请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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