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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和公司联系了9年,每3年签一份合同。现在公司在9年期满后拒绝续签合同。

合同纠纷 2019-12-29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时的处理
    1、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
    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般不允许此类情况的发生,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
    例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法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宅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目的是确保物业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美化环境,是物业内所有业主每天都能享受到的服务。
    其内容和要求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按时按质提供这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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