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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离婚了,户口还没有搬出去,他已经结婚了,我能拿到证明吗?

离婚 2020-01-02 02: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这里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做一般的介绍。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
    (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
    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办理即可。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按工作地计算。
    1、按现行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按伤者户籍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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