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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公司注销的步骤和必须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和公司转让的步骤和必须什么材料呐?

综合法律 2019-12-30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有: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公司注销流程: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lt;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这样公司就注销了。公司注销的费用代理各个地区不同,大约2000-8000元之间。

  •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股东会决议内同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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